关于河北省2021年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核的通知!通知具体内容由各在线医学编辑整理分享如下: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医师执业注册考核工作的通知
冀医办[2021]9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等考核工作的通知》(冀医办〔2018〕8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下半年全省医师执业注册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的;
(二)暂停医师执业两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消失后申请重新注册的;
(3)注册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仅限于临床类别内);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执业注册后申请重新注册的。
二、报名材料
考生应向各市指定的初审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原件《医师注册考试申请表》(如有执业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考生健康申明卡和安全检查承诺书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取得医师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的,提交注册机关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6个月以上的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拟执业机构的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医师暂停执业两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注册情形消失,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交注册机关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应当取得执业证书并提交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类别其他专业系统培训满两年或者完成专业培训满两年或者完成系统培训和专业培训累计满两年,《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因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执业证书的,应当出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市级以上预防保健机构连续3个月以上的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须与《医师注册考核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三、报名方式
请登录河北省医学会官网(http://www.hebmda.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指南填写相关信息。
四、考核内容
(1)考核得分。总分120分,其中医学人文法律法规和医院感染20分,各专科基础知识100分。
(2)题型3360客观题,采取笔试答题卡填写型。
(3)考试时间:90分钟。
五、报名及考核时间、地点
(1)时间。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9月5日。
2.现场资格审查: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当地管理机构(详见附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打印准考证:请于2021年10月15日-19日登录河北省医学会官网(http://www.hebmda.com)个人账号进行打印。
4.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10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以adm为准
(2)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三)考试过程中违纪行为严重的。
六、成绩发布及合格证领取
(1)考试前,所有考生应检查体温,出示河北卫生码和行程单码,核实身份信息。只有河北的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的人才能参加考试。
(二)各地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传达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各地负责材料初审的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联系人:省医师协会李老师
电话:0311—85989610
附:各市负责材料初审的单位名单(查看)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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