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提醒:因工作安排变化,决定将应届毕业考生的第二段《试用期合格证明》上交截止时间延至8月13日,请还未上交的应届考生于11日至13日尽快上交证明!所有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毕业考生(毕业时间为2020年)需要上交第二段《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要求
要求试用起止时间填写为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落款日期按实际填表日期填写,其余要求见图。
二、上交要求
1.时间:7月27日—8月2日,8月6日—8月13日(周六、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绿园区西安广场东北角 长春市医药学会联合会一楼)
3.为保证信息安全、避免资料遗失或破损,考核证明不支持快递邮寄或跑腿服务递交,可由考生本人现场递交或自行委托信任的代理人现场代办,同时建议多名考生由同一代理人一并办理。
4.未按时上交者,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将影响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及后续相关事宜。
信息来源: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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