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试验区关于2022届毕业生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问题的补充说明! 医学在线小编将官方通知更新要求整理如下。 相关考生请及时查看并提前准备好。
天津考区关于2022届毕业生拟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相关通知】天津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缴费|考试公告汇总
按照《天津考区关于做好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23年第1号)要求,结合2022年实际情况,对2022届毕业生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特殊情况不能提供近3个月的社会保障证明,但实际在医疗机构工作或试用的考生
1.考生以派遣方式在医疗机构工作的:
实际执业医疗机构应当出具证明,在证明上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证明上应注明考生是由缴纳社会保险的派出机构选派到医疗机构工作的,证明上须有法人和教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派遣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明细。
2.考生个人工资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发放的:
工作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在证明上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说明未缴纳社会保障的理由。 证明书须持有法人和教师签字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另外,通过招聘合同和近3个月银行附上工资流程、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
3.考生个人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无法提供银行工资流水或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的:
工作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在证明上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说明不缴纳社会保障和发放现金工资的理由。 证明书须有法人和教师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并附聘用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在公司实际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以试用形式不发放工资的:
工作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在证明上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说明不发工资的理由。 证明书上需要持有法人和教师的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另外,附上试用合同(或协议)和能够证明在其他公司实际试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因近三个月内更换工作单位导致社保或流水时间不足三个月的:
提供更换公司前后累计达3个月的社会保障明细。
天津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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