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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11年下半年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9月10日开始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7/1/5 字体:

  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已经发布《关于2011年11月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通知内容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和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从业与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鉴定时间、职业名称及等级

  2011年11月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公共营养师申报条件

  公共营养师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方式

  2011年11月份我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选择考生所在县市区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今年5月报名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鉴定补考窗口进入,并按上次报考的工种、级别正确选择自己的补考科目;其他考生选择统一鉴定窗口进入。报考【初级营养师分数查询】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国家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报名点),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单位统一按属地原则到选择的报名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县市区(开发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办理手续(一级、二级及心理咨询师除外),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汇总后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确认缴费手续。驻潍高校的学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各自学校的报名点,各高校报名点不得办理一级、二级及心理咨询师报名;未列报名点的学校选择市直报名点,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

  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10月12日前上网查询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报名时,考生需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2、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的《国家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老考生持5月准考证,可不带原件),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4、职业培训合格证(心理咨询师)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五、成绩管理

  根据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文件规定,新职业统考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间,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按规定需缴纳补考费。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3,补考费每科50元。

  七、其他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时间结束,报名程序即行停止。

  (二)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工种、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或者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考试科目等项目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报名结束后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全市考生的申报资格进行复核,不具备申报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2011年理财规划师全国统一鉴定实行上机考试,职业指导人员理论知识与实操考核部分章节内容和比例进行了补充和调整,一是与职业指导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现已纳入理论知识考核范围。试题比重占试卷总分数10%。二是就业与职业发展章节补充职业图谱内容,主要涉及到与职业岗位定义、工作环境、工作流程等知识点或操作点(相关内容可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自助职业指导》、《农民工自助职业指导》等教材)。试题比重占试卷总分数15%。

  (五)2011年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论文题目

  1、职业指导师论文题目(任选一题)

  (1)试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门路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2)简述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主要经验和做法;

  (3)简述职业指导实践若干经验;

  (4)试论对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指导与帮助;

  2、高级职业指导师论文题目(任选一题)

  (1)试论当前“招工难”和“就业难”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2)试论为青年人开展“精细化”职业指导的做法;

  (3)试分析本地重点行业(产业或职业)的现状与发展;

  (4)试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职业指导实践做法;

  (5)试论本地区(部门)职业指导工作实践与创新。

  (六)评审论文不得侵权、上网下载抄袭或互相雷同,否则取消评审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七)考生本人于考试前7天左右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无需盖章)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八)各县市区(开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鉴定所、驻潍高校、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加强宣传,严密组织,确保考试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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