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9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8号)要求,现将我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申报
(一)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县级以上鉴定中心或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全省统考的考生填写《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各级鉴定中心应督促报名点正确输入考生信息(务必将考生的手机号码填入系统的“备注”栏中),确保准确无误。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
(二)各市鉴定中心、省属单位按职业、等级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报名人数汇总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补考人员单科合格成绩汇总表》,并使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报名数据”,以书面报表(盖章有效)和电子邮件报省鉴定中心。
秘书(含涉外秘书)还需根据《秘书智能化考试系统计算机配置要求》(附件4)填报《秘书智能化考点(考场)信息表》。
各项统考数据上报截止日期为上半年4月7 日、下半年9月30 日。
二、鉴定方式
(一)各职业等级鉴定方式详见《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1)和《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2)。
秘书(含涉外秘书)5-3级采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考试。
(二)全国统考职业及省统考职业根据考核方案组织综合评审。从2014年开始,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指导师二、一级、公共营养师二级、企业培训 师一级、营销师二、一级、企业信息管理师二级、电子商务师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项目管理师一级综合评审由原论文撰写改为专题答辩。其余全省统考职业综合 评审采用业绩评审方案。
四、其他事项
(一)统考收费:浙江营养师考试报名费用
(二)统考职业配套教材、考试指南等详见附件3。
(三)统考考生报名所需表格到“浙江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zjosta.org.cn)“资料下载”区下载。
(四)联系方式
全国统考考务工作联系人:姚治宇 0571-85213805
全省统考考务工作联系人:周峻0571-85213804
财务工作联系人:吴静静 0571-【三级营养师资格证书】85216501
教材工作联系人:刘 燕 0571-85117626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4年3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