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资料(卫生毒理专业——正高级)
一、专业知识
1、本专业知识
在全面掌握卫生毒理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免疫学、动物病理学、医学实验动物学的理论知识基础上,对卫生毒理学领域的某一方面有深入的钻研。
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2、相关专业知识
掌握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学、放射卫生学、消毒学、病媒生物学、
流行病学、化学、生物化学、卫生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
二、学科新进展
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专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本专业的工作实践和研究中。
三、专业实践能力
1、具备指导下级医师开展多种化学品或健康相关产品毒性试验、或保健食品功能试验以及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能对毒性试验的实验设计、实施过程和结果做出结论性意见,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和分析总结;掌握当前最新毒性试验评价方法和标准,组织安全性评价或保健功能评价工作。
2、具备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需要提出研究课题或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写出课题设计或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或论文;能解决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环境污染物中毒预防的实际工作。
3、能够对各种毒理学实验结果、常见血液生化、病理学(大体和显微)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统计分析。
4、具有撰写较高专业水平的文献综述和学术论文的能力。
5、具有协助上级进行科室业务管理和对基层进行技术指导的能力。
附、主要的工作内容:
1、研究外源性化学物、物理和生物学因素对生物体的损害性质和特征;
2、通过毒理学研究为危险度评价和危险度管理提供信息;
3、研究毒物对生物体产生毒作用的机制;
4、建立中毒预防、处置和治疗的基本理论;
5、根据毒理学的研究结果,为有关法规、条例和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