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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节市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毕人社通[2013]476号
更新:2013/8/9 字体:

2013年毕节市卫生高级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毕人社通[2013]476号

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毕节经济开发区、双山新区政治部、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黔卫发[2013]57号)以及《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9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地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安排,确保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如期完成。

一、加大宣传的力度。各地、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职称工作的宣传,特别是要把文件及时传达到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积极鼓励支持基层一线和民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上的重要作用,体现行业特点、区域差距,向基层、一线、非公经济和特殊行业倾斜。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程序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可按程序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的依据。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条件按照我省《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实施细则(试行)》(黔人通〔2006〕9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其中中医专业参照《实施细则》附件1《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中的对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执行。

今年将修改、完善《贵州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从2014年起执行新的评审条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全面推行“考评结合”。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凡申报卫生专业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须参加全省组织的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试的组织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工作参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由各级人社、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1个科目完成,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该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考试时间安排:

1、8月10日—8月20日网上报名,考生结合自己申报评审的专业,选取考试对应或相近的专业在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毕节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中国卫生人才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www.med126.com/ksbd/softclass23.shtml)

2、8月19日—8月30日现场确认,考生须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盖章的《2013年毕节市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市卫生局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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