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报送2015年度青岛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青人社办字〔2015〕209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5〕159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5年我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青岛市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学术宣读。送审的论文、论著、科研立项及成果按要求在本人所在科室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公开宣读,接受不少于本科室人员总数90%人员的评价医学.全在.线搜.集 . www.med126.com,评价情况作为职称推荐的参考依据,学术真实性达不到60分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四)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五)单位组织填报人填写有关申报材料。要根据申报人的书面材料,单位人事部门辅助申报人使用“青岛市职称评审系统(网络版)”填录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数据审核,打印申报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将《一览表》返回申报人认真审核,由申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所在单位将晋升卫生专业高级申报系统生成的《一览表》在明显位置张贴公示5个工作日。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填写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凡存在误填、漏填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单位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审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申报材料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换、补充,材料应由各单位负责上报,评审材料不得由评审对象本人报送,否则不予受理。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八)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九)组织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单位内部推荐申报人员情况表》。
(十)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同意推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后,按规定时限报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参考信息:2015年山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通知 鲁人社字〔2015〕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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