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医院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卫发〔2015〕85号)文件精神及市卫计局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院今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根据省深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精神,从2015年起,县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由市里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仍由省里统一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申报评审,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3年有效。今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申报基本条件参照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卫发〔2014〕189号)文件。
三、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11月26日-12月5日(纸质和网络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四、材料上报地点:舟山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三楼西1313室)。咨询电话:2292528;2292522。
五、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基本情况材料
1、个人晋升申请1份(电子打印稿并随带U盘)。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初始、中间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复印件1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7、现任职期内专业技术聘约复印件1份。
8、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材料(五个年度的Ⅰ类学分证原件,Ⅱ类学分登记册),请先到科教处审核盖章。
12、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1份。
13.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各1份。
14.个人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
15. 近3年(2012—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汇总审核表1份。
16.晋升前下农村服务情况证明和《浙江省城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医疗机构定期工作鉴定表》或《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1份,下农村服务完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需提供)。
17.专业技术工作实例表1套(在线生成打印)
18.住院(门诊)病例一览表1套(在线生成打印)。
19.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表(在线生成打印)。
20.个人其他材料各1份。
21、《推荐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电子版打印的纸质1份。
2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使用电子版(见附件2),请正反面打印,每份评审表须贴上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二)论著、论文代表作
1、论文数据库查询结果各1份(未被数据库收录的须提供由杂志社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证明1份)。
2、论文、论著(限提供5篇)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