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人社发〔2015〕9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准确地评价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自治区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自治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计划生育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名称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其中主任医(药、护、技)师为正高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为副高级。
第四条计划生育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人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申报正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申报副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且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七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
2、在旗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3年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4年。
(二)申报副高级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7年;
5、具有护理学专业中专学历,毕业满25年,在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进修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主管护师资格满7年。
以上规定中,申报人为三级以上医院或教学医院工作人员的,可不参加进修。
第八条对有执业准入要求的专业,申报人须具备相应专业类别的执业准入资格,并按规定注册。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城市医师在申报评审前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须完成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服务任务。
第九条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
第十条破格申报条件执行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有关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