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2013年版)的通知
粤卫函〔2014〕72号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工作,使各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切实成效,结合我省城市医院支援基层卫生的实际经验和教训,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发挥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优势,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提高县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医疗救治,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二、实施原则
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年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新增一个服务项目”,通过对口支援,加强县医院的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推广适宜技术,显著提高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加快推进县医院人才培养;提高县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县外就诊率逐年下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到2015年重点实现:
(一)每个县均有一个县医院(含县中医院,下同)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签订对口支援协议,支援医院符合受援医院需求;
(二)受援县医院建立起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普遍开展内镜诊疗技术;
(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所县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平均住院日≤9天,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
(四)按照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形成比较全面的疾病诊疗标准体系,使三级医院下转的诊断明确的患者,能够在县医院得到规范化的诊疗服务;
(五)县医院及其各科室的管理架构完整,各项制度健全,能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患者安全目标。二级甲等以上县医院基本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能够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会诊、病理诊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三、实施原则
(一)分级负责、医院实施。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局负责全省对口支援工作的规划和领导,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安排部属省属、委直属医院及全省三级医院与县医院的对口支援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支援工作。
(二)因地制宜、精心组织。按照县级医院的功能定位,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服务人口和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各支援医院要与受援医院协商制定对口支援工作规划,签订帮扶协议,明确帮扶目标。结合支援医院的专业特长,选准学科,派出骨干,专业对口,保证条件,确保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稳步推进,讲究实效,杜绝形式主义,保证实现工作目标。要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让基层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四、支援形式
(一) 对口帮扶。
采取分级帮扶的原则,实行城市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包括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及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的模式。
1.部属、省属及委直属医院和全省三级医院每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对口帮扶3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及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专科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帮助综合医院进行专科建设或对专科医疗机构进行整体帮扶。其中县(含县级市)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是帮扶重点,各对口支援医院要重点加大帮扶力度,力争到2015年达到“实施原则”中规定的目标(具体安排见附件1)。
2.鼓励较大型的民营医院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帮扶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工作。
3.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是指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结成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并签订协议。对口支援关系一定3年。
(二)继续开展“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工作,加大智力帮扶力度。
与省委组织部、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工作相结合,支援单位应按照工作方案,每年选派1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精的主治医师以上中青年技术骨干到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挂职任院长助理或副院长。派出人员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如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可适当延长。
(三)主要工作任务。
采取定期(派驻人员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或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受援单位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提高受援单位的技术水平;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通过推广适宜技术、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等各种临床带教形式培训县医院、卫生院医务人员,提高其业务素质;派驻卫生技术人员担任医院管理职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五、管理与考核
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局负责具体方案的制定、提出工作目标、指导和监督,落实人员晋升前派驻情况的审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为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建立沟通平台,加强沟通,确保支援工作得到实效。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沟通协调。
支援单位应对受援基层单位进行考察和调研,在共同讨论协商的基础上,与受援单位签订协议,提出工作目标和技术项目支援要求,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支援单位必须从支援医务人员的资质和受援单位需要什么样专业的专家两方面考虑,从受援地区农村居民医疗需求和基层医疗单位工作需要出发,结合本单位专业特长,选准学科,派出骨干,专业对口,保证条件,确保派出医师真正发挥作用。
(二)加强对派驻医务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1.考核内容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实时上报。受援医院要对支援医院派驻医务人员及时进行月度考评。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分配的用户名及时填报相关信息,省卫生计生委和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信息系统实施监管审核。
2.支援单位要将派出的医务人员在受援医院的工作情况纳入医务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在晋级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附件1所列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在申报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及眼耳鼻咽喉、中医药、医技专业副高级别评审时,要求自取得医师资格至申报之前需到基层卫生机构累计工作一年以上(连续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才可以累计计算),申报时需提交《广东省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情况鉴定表》(见附件2 ),各支援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对申报人基层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3.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本辖区接收的派出人员在基层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对于弄虚作假、该派未派、擅自减少派驻人员数量或擅自缩短派驻时间等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或省中医药局。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援助双方要根据当地和本单位对口支援工作实际,结合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前下乡锻炼的有关要求,建立工作制度和完善管理机制。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要制定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加强对派驻医师的管理,支援工作结束时,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派驻人员年终考核和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工作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任务落实不好、存在问题严重的及时通报批评。
(二)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助支援医院为派出医师支付的工资、津贴和适当的工作补贴等。
(三)派驻人员的待遇保障。
派驻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派出医院应保证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相同,报销往返交通费用。表现突出的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应给予表彰奖励。受援单位应为派驻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条件,提供生活便利,但不发放任何补贴及奖金。
(四)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与应与新闻媒体建立协作沟通机制,搞好动态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附件下载: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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