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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省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卫计发〔2017〕28号
更新:2017/6/30 字体:

关于开展贵州省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卫计发〔2017〕28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6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17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实际,为确保2017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定于2017年8月19-20日开展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现将组织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考试的组织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考试)工作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进行。由各市(州)卫生计生、人社行政部门共同组成考点,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考试考务工作;考点考务工作具体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区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同时作为省直考点,负责受理在筑省直、中央在黔单位及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2017年度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评审类别为: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审(简称“民营专项评审”。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社会化评审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申报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社会化评审人员,申请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按照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要求执行。

(二)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申报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人员,申请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要求执行。

(三)民营专项评审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申报2017年民营专项评审人员,申请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425号)中的要求执行。

(四)关于高层次人才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对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博士,凭学位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申请参加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四、考试内容、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

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二)专业、级别设置

2017年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共设置心血管内科等110个考试专业(见《2017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专业选择

1.社会化评审及民营专项评审考试专业选择。根据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文件中的专业设置要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四个类别设置106个专业(详见《贵州省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专业》(附件2)。社会化评审及民营专项评审申报人应根据本人现从事(聘任)的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2.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考试专业选择。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和申报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仅限于《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附件3)上的专业。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釆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五、考试报名申报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釆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按照“申报评审类别”选择: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民营专项评审;并根据相应报名资格条件,结合自己的申报条件在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日起至7月12日止。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网上报名/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7年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贵州省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4)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考生填报工作单位信息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全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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