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鄂州申报卫生副高职称统一要求报送的纸质材料
一、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第一部分 :
1、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及单位审核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3、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计算机、外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根据精简材料要求可不提交,2016年后的合格证书,全省职称系统进行自动比对,但仍保留证书上传端口,个人在网上可选择性提交。)
6、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下载网上自动生成的表格)。
7、2018年申报职数备案情况统计表;
8、纳入岗位管理的单位申报人员提交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动态情况认定表》,本地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聘用人员以及在本地从业的社会流动人员需提供在我市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缴费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委托评审函;
9、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部分 :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单位公示证明原件(由推荐单位提供)。
4、《卫生技术个人综合材料一览表》1份(下载网上自动生成的表格,其他装袋)。
5、2015、2016、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6、反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临床、科研相关材料。
7、卫生专业技术类获奖证书,参与新项目推广的相关证明材料。
8、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
9、到上级医院进修证明、继续教育证书。
10、医师类到基层服务证明材料。(湖北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考核鉴定表)
11、单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现所在专业技术岗位及工作量(晚夜班)证明材料。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13、医师提交病案首页、麻醉记录材料时,材料提取的时间按照鄂职改办[2015]124号文件把握,不得突破;材料提取的具体时段可由申报人自行选择一次,选定后不得更改;时段内的所有病案首页或麻醉记录应真实、完整,不得篡改、删节或发生重复。有条件的单位可从病案管理系统导出申报人选定时段作为主治医师的相应记录,保存为EXECL格式文件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集中刻录为光盘后提交。
14、有提交病案首页、麻醉记录材料的单位,另向高评办提交一份《关于2018年度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材料中病案首页、麻醉记录材料审核情况的报告》,叙述组织实施过程,涉及的申报人,相应的病案/麻醉记录统计时段,记录数量。报告由信息提取责任人、病案室/医务科负责人、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不需要装订的材料
1、所有报送材料原件;
2、2寸彩色免冠白底登记照2张;
3、《卫生技术个人综合材料一览表》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点击查看:关于开展2018年度鄂州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州职改办[201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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