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川继委办发〔2019〕5号
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直属单位,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在川部队医疗机构,有关学术团体:
为切实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9〕10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要求,2020年新申报的国家级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全省共计244项。各市(州)、省直单位、省级学(协)会、委在川及部队在川单位申报项目采用2018年新获批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际执行率×2019年新获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作为2020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的上限数,共计231项(见附件2),由上述单位推荐后直接上报国家。2019年无新获批国家级项目的市(州)、省直单位、省级学(协)会、委在川及部队在川单位可推荐1项2020年国家级项目至省继教办,经过省继教办形式审查和专家遴选后上报项目。
二、我省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纸质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各市(州)、省直单位、省级学(协)会、委在川及部队在川单位在8月15日前将新申报项目纸质版及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省继教办,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省继教办邮箱,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名额。
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请各申办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反馈执行情况并提交备案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三、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填报项目申报表,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各申报单位以本单位账号及密码申报项目时,申报表中“申办单位”栏务必填写为本单位规范名称,不可随意填写。
四、经批准的国家级、省级项目(包括2019年项目)应按申报内容及时完成,并通过国家或省平台及时准确反馈执行情况。当年项目执行率将直接影响下一年度的项目的申报和立项。
联系方式: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附3号411室
报送邮箱:scsjjb@126.com
联 系 人:张玫 易芳
联系电话:028-8742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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