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中医药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中医药和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http://www.sctcm.sc.gov.cn/)进入中医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入口,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须同时提供本人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聘任文件、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高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并且本人须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申报人员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50kb之间)。
(二)单位审查。
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
县(市、区)、市(州)中医药管理局、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分级审核申报人的推荐材料,四川省中药行业协会负责审核中药企业申报人员的推荐材料,在《评审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同时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http://www.sctcm.sc.gov.cn/),在权限范围内的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
申报中医药和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本单位岗位职数或结构比例限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材料逐级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后仍受聘继续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委托离退休档案所在单位按程序申报。
(四)同行专家评议。
省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和《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纪律》关于开展评审工作。
凡申报中医药正高级、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申报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专业实践能力答辩。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等。
(五)评审结论公示。
评审结论在省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www.sctcm.sc.gov.cn/)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者,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通知。
详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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