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19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黑汉〔2019〕51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我市2019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社发〔2016〕88号)规定条件,拟报考我市2019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定于2019年7月20 -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为《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采用闭卷和人机对话的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6日-24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专区,报名后进入报名系统。考生必须选择齐齐哈尔考点,否则不予现场确认。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网上填写《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并上传电子证书照片,然后直接网上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字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公示。考试合格者,由考官和单位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由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审核确认。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6月6日(县区卫生健康局)至2019年6月7日(直属单位及其他单位);地点:市级党政机关办公中心5号楼5429会议室。
《报名表》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评优、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提供的信息有误、失真、不符合申请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 《准考证》 领取
时间:2019年7月15日8:30-16:00;地址: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市级党政机关办公中心5号楼5403室)。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并核对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于2019年7月16日前联系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五、考试收费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甲联〔2017〕59号)考试费93元/人。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19年9月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领取成绩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1)注册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及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及学籍档案原件);
3.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背面);
6.机构申请人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原件;
7.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应有事业单位出具的任职报告(或原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流动人员审查表》;在非公立医院工作的,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所在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流动人员审查表》。
8.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都要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者可以申报。
(2)其他相关要求
1.E
(2)学历(学位)应是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纳入国民教育的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类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学习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家学历证书,以及非专业证书(含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果以后想取得学历,除了提供最高学历,还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才能取得最高学历。
2.资格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级或省级)。
员,应同时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定职表)。取得中、初级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2)申报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一年以上人员。
3.报考专业要求
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21个专业(见附件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4.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免考要求
(1)各单位需将申请免试人员(援疆、援藏或援外人员)情况于2019年6月6日-7日现场确认时一并上报市卫健委人事科,需提供正式报告及免考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2)2018年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段,因“被聘在岗一年以上”原因未能参加评审的人员,考试成绩2019年评审有效。所在工作单位需向市人社局提供正式报告,同时出具本人“2018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八、组织实施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联系人:苏春妹,联系电话:2795403。
附件: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