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1年度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2011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社〔2011〕63号)规定,经省卫生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2011年高级卫生岗位职业能力考试成绩标准如下:
1.各专业考试成绩优秀的标准为70分;
2.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正高级55分,副高级50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