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考函[2011]81号
候选人:
经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四川省2011年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专业各科合格标准为55分。
最终结果数据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