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粤卫办〔2016〕1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以下简称实践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实践能力测试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二、测试对象、方法、标准和测试效果
(1)符合报考全市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参加2016年度实践能力考试。实践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是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中,因工作变动而变更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上工作满1年,方可按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申报评定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现任岗位同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申报比转制系列前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现任岗位工作满2年。工龄可按专业技术工作变动前后实际从事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2)2016年实践能力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在计算机上完成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题型有三种:选择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的模拟演练。
(3)自2011年起,实践能力考试只设立成绩合格标准,不设优秀标准。省卫生计生委委托考试服务机构按照同级同专业通过率60%的原则,对原考试成绩进行标准化处理,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
(4)自2011年起,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即取得合格成绩者,自参加考试当年起,可连续3年申请相应级别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核。
(五)由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派遣,参加援外、援藏、援疆等救灾、援建、国际救援等专项援助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在受援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因当年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原因不能参加援助任务执行期间考试的,可免于当年考试,直接参加当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6)参加实践能力测试(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的男58周岁、女53周岁及以上人员,可申请当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不论考试成绩是否合格,成绩当年有效,可作为当年考核的参考依据。
(七)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体现对农村卫生人才的倾斜,在乡镇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所工作的技术人员以55分考核合格,降分后的合格分数仅作为申报农村初级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的有效依据,当年有效。上述人员不包括县、区所在乡镇卫生院或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t名
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2016年1月18日至1月2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省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打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附件2)1份并签字。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者登记表等证明材料。
3.凡申请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的执业类别和《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范围一致。报考(正、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
4.对从本单位转岗、转业或自主来粤创业择业人员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应按《医师执业证书》(任玥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2016年度考试报名前尚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的,应提交保函。
5.我市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如果个人打算报考的专业还没有开设,可以选择相近的专业参加考试并报考;改系列评审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应提交相关说明。
7.以上申请材料须用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请确保上传的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同时,所有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待核实和打印)应提交给本考点备查。
>(三)报考确认、资格审核及材料上报。
2016年1月19日-2月23日为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工作的时间,各报名点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 2月23-24日前各报名点将报考人员汇总名单、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按汇总名单顺序排序)报本考点,并将网上数据提交至考点。确认及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审核申报人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并在报名表相应栏加盖公章。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4月16日。考生可于4月12日至4月16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附件:1、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