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西医结合专业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一、需明确的几点政策
(1)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日发[2002]101号)执行。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要求按《关于贯彻人事部的通知》(建内发[2007]31号)执行。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要求按《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评聘程序调整有关政策的通知》(建内发[2003]37号)、《关于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建内发[2000]111号)执行。
(4)关于2007年城市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的要求,按照《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字〔2003〕37号)和《关于城市医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服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字〔2004〕38号)精神,要求城市医生在基层卫生单位工作满1年后,方可晋升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即晋升副主任医师到基层农村服务40周或200个工作日,晋升主任医师到基层农村服务36周或180个工作日)或到83个偏远山区和半山乡镇基层卫生单位工作8个月。
按照《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京卫子怡〔2007〕45号)要求,各配套医院临床科室中级以上职称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不少于15天。无故拒绝在社区服务或者每年按时完成规定的在社区服务15天任务的,不能晋升职称。积极在社区工作并按要求圆满完成任务,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居民好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城市医生服务农村基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经查实,将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两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妇字〔2006〕6号)执行。
(六)乡村卫生人员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卫字〔2006〕9号)执行。
(七)传染病防治知识要求,根据2005年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首都所有卫生人员都要学习和掌握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每人每年学习不少于20小时。在今年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答辩中,各专业答辩组将继续对申请人的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考核,作为职称晋升和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需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对报考人员的公示要求,各单位要对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如平均临床工作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和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继续教育等。)一个星期。公示后由本单位推荐委员会推荐。公示期间,如果群众举报申报人弄虚作假,单位推荐委员会将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两年内取消报关员资格。
(2)论文要求:按照人事部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晋升副主任医师,在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应至少有两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报告;晋升主任医师,在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应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3篇第一作者论文(或著作)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作报告。各单位推荐委员会的职责是
(三)破格要求:申请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未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申请条件但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单位推荐委员会批准,可以破格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例外标准根据临床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条件执行。
(四)关于网上申报:为使报名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继续采用计算机网络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市卫生人才测评中心网站(www.bjwskp.org,www.bjwskp.org)进行网上申报或下载线下录入版本(网上申报内容必须准确详细,并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人事部门将认真审核申请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市卫生人才测评中心。(详见市卫生人才测评中心相关通知)
三、答辩评审时间
计划10月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县卫生局、市局(总公司)及相关单位:8月20日-8月21日。
直属单位:8月22日-8月24日
五、报送的材料
(1)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县卫生局提交区、县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以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证明;市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以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务证明(评聘
分开工作试点单位除外)。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委托代评函。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3、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不少于15天服务的书面证明(须注明时间、地点以及工作内容,并加盖支援医院、接受支援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所在区县卫生局的公章)。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表中评审委员会意见不再填写)一份
2、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报送《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各一份(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上一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3、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4、城市医生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5、答辩论文或代表作(必须为第一作者) 一式二份
6、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 一式一份
7、外语成绩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一份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护理专业除外)一份
9、破格审批表一份
10、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1、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12、《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一份
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