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著作及成果等有关指标的特定解释
1.著作: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后,已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手,收集论文,常规诊断和治疗不在此列。
1、作品必须具备“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2.全书字数一般在10万字以上。
3.版权要明确;如果版权不明确,必须确认版权。首先出版社会分整部作品的字数,每章的字数,作者,然后版权人签字确认,公平。
2.论文:是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研究性学术文章。
1、论文必须具备“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2.全文字数一般高级别不少于1500字,副高级别不少于1000字。
3.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
4.增刊、专刊、专刊和电子网络版的出版不予批准。
5.不接受综述和病例报告(指3例或更少病例的报告)。
6.在海外国家、香港、澳门主办的中文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用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不予承认。
三.专业文章:只有省内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和一级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城市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经验总结、短文报告或案例报告等文章。
1.字数一般在800字以上,仅针对第一作者。
2.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
3.增刊、专刊、专刊和电子网络版的出版不予批准。
4.在海外国家、香港、澳门主办的中文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用繁体字印刷的刊物不予承认。
4.宣读论文:指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在相应的论文汇编中全文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所有宣读论文必须提交论文阅读证明、论文汇编、会议日程等相关材料。
5.国家级科技期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医学院校、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主办的期刊。如: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医系列、卫生部主办的实用医学系列、中国药学会主办的中药学系列、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出版的期刊杂志、卫生部直属协和医院、北京医科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的期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期刊。
1.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
2.省级和地市级核心期刊可作为国家级科技期刊对待。
6.省级科技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编辑或主办,并取得ISSN或CN统一刊号的科技期刊。
七、市级科技期刊:指由市级学术机构编辑或主办,并取得ISSN或CN统一刊号的科技期刊。
8.全国性(国际)学术会议: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委托的全国性一级专业学会、国际学术组织或国际学术组织召开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