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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1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公告
更新:2022/4/13 字体:

《江苏省2021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实践能力考核通知》的内容是很多考生非常关心的。医学在线边肖官方收集的内容如下,请及时查看:

经研究,2021年省级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定于2021年7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21年7月3日-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对象

(一)评估对象

1.符合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21年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2020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合格者,先评后考。

(2)豁免对象

1.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西部省份,且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拟申请202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具有我省同层次、同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被确定为援外医疗队(含援外公共卫生项目)后备队员、2021年正在执行援外任务、正在进行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不满一年半的人员,拟在2021年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4.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才人事激励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39号)相关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三)先评价后测试对象

1.评估当日因公出国人员。

2.考核当日正在援藏、援疆、西部省份,但援藏时间不满一年,拟申请202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

三、考核效用

2021年合格考试成绩可作为2021年、2022年、2023年申报省级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四、考核内容

(1)考核范围:考核范围是指卫生部原标准条件中要求的专业工作能力,并未明确考核大纲和指导用书。

(2)评估专业:共110个,详见《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附件1)。

考试原则上应与申请专业一致,与医院感染、营养技术、社区卫生相关的申请专业由另一专业申请。详见《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另选专业对照表》(附件2)。

(3)考试形式:采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人机对话形式。题型为客观题,包括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系列选择题。总分100分,考核时间2小时。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测试模拟练习。

(四)考场设置: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及其人才服务中心在本市设置考场。

五、组织实施

考试命题、组卷和评卷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由各设区市卫健委和各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考试工作由委人事服务中心组织,各考点考试组织由各区市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报名及相关要求

登记要求

1.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完成填写后下载打印《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表》(以下简称

(5)申请职业资格的,应提交本人的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申请社区卫生职业资格的,其所在单位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组织法人登记证及《报名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必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3.各考点审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截止时间为5月27日,全省报考资格审核的截止时间为6月2日。通过审核的考生于6月3日至9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各考点安排考场的截止时间为6月16日。成功申请者可于6月28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相关政策要求

1.报考人员须符合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苏职称〔2017〕12号)相关要求。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离退休人员不得报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人员参照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执行。

报考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3.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机关流动人员,不再参加考核和评审,须参加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4.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本人执业类别相一致。凡与申报评审专业或执业类别不一致的考核专业成绩,一律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5.报考全科医学专业、全科医学(中医类)的,医师执业注册范围须含全科医学。

报考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原则上医师执业注册范围应为中西医结合,若已取得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资格或省级以上“西学中”结业证书的也可报考。

6.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指在医、药、护、技、卫管5类岗位之间变动),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报考现岗位同级别资格,取得资格并聘任满1年后,方可报名参加现岗位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7.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20〕8号)有关要求,在站博士后可直接报考与本人博士毕业专业相符的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报考正高职称。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倾斜政策仅限晋升高一级职称时一次性享受。

请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及时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考核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025-83620833)联系。

相关附件:

江苏省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另选专业对照表

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一览表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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