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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关于事项的公告
更新:2022/4/13 字体:

很多考官都在关注《关于浙江省海宁市2021年度高等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医学在线边肖官方收集的内容如下,请及时查看:

接到嘉兴市卫生健康委通知后,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办人[2020]1号)和《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21]13号)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执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省市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浙江省县及以下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05号)等文件规定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在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时间

2021年7月3日-4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专业、题型

考试专业共101个(专业目录见附件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卫生技术人员准入要求、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和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选择相应专业进行报名,不得随意选择或变更申报专业。医学、护理专业应符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和相应的注册要求。

分考题分三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高级考试题型有两种: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2小时,试卷总分为100分。

四、考试组织

(一)考试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嘉兴市医学会承担。

(2)我市高级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实行属地管理,报名点设在市卫生卫生局(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5楼513室)。

五、考试报名

(1)在线预测名称。4月19日至5月14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姓名网上预测,根据报名须知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4月20日至5月19日进行现场确认。单位(或个人报考人员)持《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在报名点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三)考生确认现场报名所需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和材料如下:

1.《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

2.审查申请材料真实性证明(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7.医学专业须提供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专业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已断年者)。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单位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按签字日期签字,报报名点审核。异常人员所需的异常材料由各单位进行检查和审核。

(4)支付方式。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用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5月23日。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放弃报名。

(adm的打印

(1)高级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侧重于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各专业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zjwjw.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

(2)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各报考人员须从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试专栏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人社部发〔2020〕23号)规定,从事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申报和聘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时,免于参加高级卫生专业实践能力测试。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中国发明电202

0〕10号)执行,以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四)各单位要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报考人员学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卫考办函〔2015〕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内容,教育报考人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同时,还要提醒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等其他证件一律不能作为考试凭证。

(五)根据《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收取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综〔2016〕13号)、《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精神,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100元。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认真做好有关考试前期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联系。

联系人:沈华琴,联系电话:87288479 13819380036/680036。

相关附件:

浙江海宁市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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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浙江海宁市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由医学全在线小编搜集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注卫生高级职称栏目获得更多考试动态、政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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