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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关做好2021卫生系列高级职务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公告发布!
更新:2022/4/19 字体:

广东发布关于新冠肺炎2021年高级卫生职称考试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请查看相关候选人。为了方便大家及时查看,医学在线边肖将官方内容分享如下: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广东省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经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202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广东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广东考区工作指南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粤人社函〔2020〕197号)和《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岳薇疾控函〔2021〕1号)的要求,结合广东省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反应、属地负责的常态化防控原则。各市卫生局(委)主要负责同志是考试安全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实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控制、有效救治,把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疫情风险等级,成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卫生处置全过程。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日常工作,收集和整理考试前、中、后的疫情防控情况;做好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和监督工作。

(2)尽快报告突发事件,并及时会同防控部门采取隔离、调查、送指定医院治疗等措施,做好考生情况评估和情绪安抚工作,做好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

(3)负责检查期间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应急防护设备、消毒设备、人员卫生防护和医疗急救。

三、考试准备工作

(1)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检测中心管理机构与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当地疫情的最新动态和政府的最新指示和规定。加强与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建立“点对点”合作机制,配合卫生、公安、消防、保密等部门开展考试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确保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协调一致。考点管理机构应当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调,对考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进行指导和检查。

(二)加强考生健康管理

前任前做好候选人的宣传工作

(1)悦康码为红色码,考前14天健康监测出现体温异常(体温37.3)或疑似症状,到医院检查但不排除传染病或仍有身体不适症状者。

(2)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

(3)未解除入境检疫医学观察管理的境外人员,或考前21天内有境外(海外、港台)居住史的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1)“悦康码”为黄色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的考生可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前14天内有在中国中等风险区所在城市居住的历史;

(3)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现场测温异常(温度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温仍异常。

(三)考试人员管理

考试前,全面掌握疫情相关信息和考试人员健康状况。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体检人员应提前在“悦康码”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检查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有异常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体温可恢复正常48小时后方可上岗。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应佩戴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进门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严禁进入考场。

2.以下人员不得担任检查工作人员:目前在新冠肺炎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患者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仍处于随访和医学观察期。

内的人员;21天内有境外(国外、港台地区)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3.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对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信息进行跟踪监测,可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要求考务工作人员签署身体健康状况承诺书。对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务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换,确保全体考务工作人员健康上岗。

(四)开展疫情防控培训

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提前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明确疫情防控技术和工作要求,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考点应开展考试疫情防控演练或培训,对考生入场体温测验、考试期间发热考生分类处置、考生转移至备用试室等环节进行模拟演练或梳理流程,确保考务工作人员掌握防疫应急处置流程。

(五)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

每个考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医学观察点,配备专业人员,用于初测体温≥37.3℃考生的体温复测和待送考生停留。临时医学观察点应靠近出、入口处,采光和通风良好,配备基本防护用品和洗手设施,设立醒目的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临时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六)备足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考生规模和考务工作人员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测温设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浓度乙醇消毒液等卫生防护和消毒物资。

(七)开展环境预防消毒

考前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包括空调通风系统)。指定专人对考生通道(含楼梯、电梯等)、试室、卫生间等场所和门窗把手、台面、开关等高频次接触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八)试室布置

试室内座位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增加横向和纵向距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备用试室,备用试室与正常试室隔开一定距离,有独立的洗手或手消毒设施,并设置明确标识、警戒线和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备用试室考务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四、考中防控工作

考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点,考生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依次接受体温检测,核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粤康码”、行程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所有人员进入考场后,避免和无关人员近距离接触。整个考试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注意手卫生,人机对话考试考生同时需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

考试期间,若考生身体异常,应立即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开展相关防控措施,有效处置,防止疫情蔓延。

五、考后防控工作

(一)人员管理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距离,考点可安排各试室错峰离场;监考老师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距离。

(二)试室环境管理

每场次考试结束后,应开窗通风10分钟以上,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全部考试结束后对试室进行通风换气,所有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消毒,并保持环境清洁。备用试室的消毒工作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引下进行严格终末消毒,将整洁、安全的环境交还考试机构。

(三)严格就餐管理

考务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做好口、手部卫生,错峰有序就餐,设置单人单桌、间隔式就餐,同向而坐,避免交谈,所有餐饮需单独包装、直接配送,独自食用,不得分享。

六、异常情况处置

(一)考生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由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考点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

1.如果确认体温≥37.3°C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需立即离场进行救治的,应告知考试保密相关事项,在取得相关承诺后交由卫生防疫部门送医救治,同时向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报告。

2.如果确认体温≥37.3C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在备用试室考试,并做好详细信息记录(姓名、性别、单位、近期活动轨迹、个人和家庭联系电话)。考试结束后须指引其去指定医院进行排查,做好后续排查结果的跟踪及反馈,同时向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报告。

( 二)考试过程中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考点所在地区出现疫情,由现场医护、卫生防疫人员作出专业评估,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和规定流程进行处置。同时向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报告。

(三)对于考生因突发疫情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应进行心理疏导和解释说明,避免考生恐慌情绪蔓延。如情况不能有效控制,则必须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向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报告。

(四)出现疫情局部暴发,考点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及时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同时向考区考试管理机构报告。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汇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情况作出停考缓考的决定或其他处理方案。

七、其他工作要求

各考点要高度重视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杜绝思想松懈和麻痹大意,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时做好疫情的监测和研判工作,保障信息畅通;加强监督检查,考前,考点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对考点疫情防控准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广东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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