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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有关2022年卫生系列系列高评工作的公告
更新:2022/11/3 字体: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牡卫联发〔2022〕23号 关于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医学全在线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2〕17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牡人社发〔2022〕17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牡丹江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一)评审材料上报时间

暂定2022年11月25日,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为上午8点30至12点,各县(市)区为下午13点至17点。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一次性上报。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地点

海林市市委党校

二、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一)执行标准

    2022年牡丹江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执行《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文件。

(二)学历与资历

1.学历要求

   (1)凡申报正、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规定的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护理学、法医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3)多层次学历申报人员,如中专、大专、本科,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核实,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资历要求

(1)申报正、副高级职称,需提供已取得各级别(包括初、中、副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为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提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士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

(2)申报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必须是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1年以上。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晋升工资审批表。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或注册全科医师人员及在边境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一级别职称评审(考试)。

(4)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严格执行“只可就近享受一次”的政策规定。

(三)聘任岗位情况

严格落实空岗内合理申报、被聘在岗1年以上、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优惠等现行各项职称政策。强化年度考核结果在推荐申报中的应用,严格专业一致性,申报人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必须与所在实际岗位和专业相符。

由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材料。一是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近5年《年度考核表》《机构编制电子备案表》、被聘在岗 1 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等。二是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或已由人才服务机构移交用人单位管理的须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

(四)专业考试成绩

1.2022年度牡丹江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通用标准合格段为60分,基层、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全科医学专业合格分数段为55分,援鄂医务人员合格分数段为50分。基层、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务人员及全科医学专业降段项目重叠者,以最高降段项为准,不可重复降段。

2.专业考试合格人员《2022年牡丹江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考试成绩合格单》,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打印并会同市人社局盖章后发放。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28日到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10306B房间领取。

(六)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

1.提供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申报人员,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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