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师承出师考核时间
第四章 出师考核
第十一条 出师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
第十二条 出师考核内容。
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和《湖南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七)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全面负责本省师承人员的出师考核工作;各市州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师承人员出师考核的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费用的收取及上缴、准考证的发放等考务管理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具体负责出师考核的技术性工作。
第十六条 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于3月中旬举行,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由各市州卫生局在本辖区内进行公告。
第十七条 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详情查看:湖南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与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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