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指南
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制定本指南。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5日—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资格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者,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2. 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2. 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
3. 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三、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条件
(一)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二)推荐医师。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区县(自治县)内医疗机构执业、与被推荐者专业相关、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医师同年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不超过2名。
四、提交材料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师承学习人员)》(附件1)一式二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3. 《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附件2)一式七份;
4. 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在申请表内填写);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5. 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 跟师学习材料,包括自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一式二份(可为复印件);
7. 指导老师对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出师结论,以及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对师承人员学习情况、职业道德、临床能力的书面评价意见(附件3)一式二份;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指导老师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一式二份;
8. 《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附件4)一式二份(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需填报)。
9. 下列师承人员按下列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师承人员如已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需提交:
①《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的证明材料(由指导老师或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一式二份;
③前述第1-4项和第8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8项材料)。
(2)师承人员如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
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跟师学习满五年的证明材料(由指导老师或所在医疗机构提供书面证明)一式二份;
④前述第1-4项和第8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8项材料)。
(3)师承人员如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需提交:
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8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8项材料)。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多年实践人员)》(附件5)一式二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二张;
3. 《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附件2)一式七份;
4. 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在申请表内填写);推荐医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5. 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证明材料(附件6)一式二份。
6. 《重庆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报表》(附件4)一式二份(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需填报)。
7. 下列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按下列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如已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需提交:
①《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4项和第6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6项材料)。
(2)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如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
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前述第1-4项和第6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6项材料)。
(3)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如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需提交:
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前述第1-6项材料(不涉及使用中药的考核人员不需提交第6项材料)。
8. 自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起,至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施行之日,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不满5年的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应有指导老师指导,并需提交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以及指导老师评价意见(在附件5中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