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 告
(2014年第3号)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委科教发[2013]56号),2015年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须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可从事医院临床工作。在培训期间,国家、自治区财政每年每人给予一定的学习生活补助费。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和医疗卫生单位委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收基本条件
1.正规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生名额与对象
(一)招收住院医师类200名,全科医师类100名,中医类75名。
(二)单位委派招生对象。在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全科方向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社会招生对象。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以上的毕业生。
四、培训基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自治区中医医院。
中医培训对象填写1个培训基地的志愿,其余培训对象可填写2个培训基地的志愿(每个基地限报1个专业)。拟由单位委派的定向培训对象,申请书只需填报一个基地一个专业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五、招生录取
招生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时间及期限
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结业。
七、相关待遇
(一)培训期间由财政及培训基地给予学员一定补助学习生活费,其标准不底于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待遇。
(二)三年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授予临床专业硕士学位。
八、报名与确认方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10日。
2.网络报名:首先登录宁夏医学会网站,然后点击宁夏医师协会标志进入宁夏医师协会网,最后在宁夏医师协会网点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入系统进行在线报名。
培训对象可下载“宁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用A4纸打印一份以备现场审核。
(二)现场确认
宁夏医师协会具体负责对报名材料的审核与确认。
1.报名需提交材料包括:报名表一份(附件中下载填写)、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还需要提供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和医师执业证书。
3.确认时间:2015年1月10日—1月15日。
4.确认地点:宁夏医师协会 “毕业后继续教育部”。
5.确认地址:银川市庆祥街120号,银川热电厂东向南100米处(宁夏医学会办公楼三楼)。
(三)联系人:宁夏医师协会王娟、田彦花
联系方式:0951-8508805;0951-8508812
E-mail: nxwjyxh@163.com; nxtyh1988@163.com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计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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