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
陕卫科教发〔2015〕176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委管单位、住院医师(全科)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卫科教发〔2015〕153号)精神,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5〕83号)要求,现就2015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
(一)高等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及2013年、2014年往届毕业生;
(二)已与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主要模式是“5+3”,即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根据拟从事临床专业工作岗位在国家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或协同单位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由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考核后确定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三、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由各培训基地与协同单位开展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培训,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能力。
四、招录流程
(一)网上注册报名(8月14日8:00—8月20日18:00)
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直委管医疗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计划表(见附件1)认真组织辖区内或本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务必在要求时间内登陆“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上注册报名操作说明见附件2),单位委派学员经本单位同意选报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点击进入 陕西省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报名入口
(二)基地确认、考核(8月21日-25日)
1、通过网报资格初审的学员前往基地进行现场确认,提供下列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基地具体招录考试时间见网络平台通知。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历证书;
(2)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学员本人身份证;
(4)2015年度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表(规培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加盖单位公章);
(5)加盖委派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6)免冠正面小2寸照片5张。
2、各培训基地、协同单位对学员资格审核无误后,按照学员所报专业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组织招录考试,并在“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学员网络报名初录工作,8月28日前将未录取学员名单报省卫生计生委(附件3),我委将根据各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实际情况调剂分配,各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不得无故拒接调剂学员。
3、9月3日—5日,剩余培训计划将用于招收社会学员,社会学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9月5日—8日由各基地组织社会学员参加招录考试。
各培训基地招录工作结束后,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将对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后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培网络平台报送我省2015年招生录取情况。
五、报到时间
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直委管单位负责通知督促辖区或本单位录取的学员于2015年9月5日(9:00—18:00),社会学员于9月10日(9:00—18:00)自行前往录取培训基地按时报到。
六、相关要求
(一)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直委管单位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认真部署,严格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员招录组织工作,将2015年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的医学本科生及全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纳入招生范围,确保完成培训计划。
(二)各培训基地、协同单位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将学员作为培训基地住院医师统一管理,按照培训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并为基层委派学员优先提供住宿条件,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三)学员要按时报到(具体要求见附件4),伙食费用自理,自带日常生活用品,自觉遵守培训基地有关管理规定。
(四)学员培训期间的有关待遇按照《关于建立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卫科教发〔2015〕153号)执行。中央补助经费,原则上按照培训对象2万元/人/年、教学实践活动1万元/人/年的补助标准发放。
(五)各设区市、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学员退培问题,退培学员的剩余年度补助资金用于基地规培工作,并将退培记录记入学员诚信档案。
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学员,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由培训基地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凡因委培单位原因造成培训对象终止培训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于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以及出现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等情况的地区和培训基地,将严肃问责,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相关负责人提出处理建议以及撤销相应资格(质)等处罚。
联系人: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
1、贺玉鑫、王秀娟 电话(传真):029-89620668
文 动 电话(传真):029-89620667
电子邮箱:sxxcykj2014@126.com
2、闫小青(中医)
电话:029-89620680 传真:029-87345442
电子邮箱:yanxiaoqing76@163.com
附件: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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