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琼卫科教〔2015〕14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海南医学院,委直属各单位,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我委定于近期开展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组织
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目前正在或拟在我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学员类型分为“单位人”和“社会人”两类。
“单位人”学员,是指已被用人单位招录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学员,包括培训基地本单位学员和其他医疗机构委培学员。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社会人”学员是指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生,学员接受培训后自主择业。
三、培训基地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基地由本专业科室牵头,会同相关专业科室负责本专业培训对象的具体培训。培训基地分为国家认定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和省级培训基地(具体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名单详见附件1)。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招录本单位、委培学员和“社会人”进行培训;省级培训基地只招录本单位学员进行培训,原则上不安排招录委培学员和“社会人”学员。在完成2015年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学员招生任务后,如有需要,省卫生计生委可统筹协调有招录“社会人”学员意愿的省级培训基地进行“社会人”学员的招录。
四、招生计划
(一)2015年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学员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中,本单位具有临床专业型研究生学历报名人员,以及全科、儿科、精神科、病理科等紧缺专业本科学历报名人员提前予以录取,不占本单位公开招生计划名额。
(二)省级培训基地原则上只确定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招录计划,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录取,纳入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统统一管理。
五、招生方法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8月28日前)
学员登录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所有学员均可填报两个培训基地志愿(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或者省级培训基地),每个培训基地可选择一个专业基地。其中,学员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相一致,并与将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专业一致。培训专业一经填报,不予以更改。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可电话咨询管理平台开发公司(4008105790、010-82094891)。
(二)资格审核(8月31日—9月3日)
各市县卫生局、委直属单位务必于8月31日前将相关报名资料报送至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5日,具体考核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试学员于9月4日至考前自行登录管理平台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本科学历的学员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笔试,具有临床专业型研究生学历的学员不需参加。
(四)分批录取(9月6日)
优先录取报考全科、儿科、精神科、病理科等紧缺专业基地的学员,以及所报专业的报考人数未超过培训基地招录计划的学员。
各专业基地的报名人数超过招录计划时,优先录取具有临床专业型研究生学历的学员。剩余计划则结合学员的笔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未被录取的学员由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剂。
(五)正式录取(9月15日前)
省卫生计生委对最终录取名单进行挂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正式文件。学员拟于9月21-22日赴各培训基地报到参训,并与培训基地、学员原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各培训基地请于10月16日前将培训协议扫描件报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