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并规范我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桂卫科教〔2016〕5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卫科教发〔2016〕9号)要求,2016年起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要求分专业考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卫教发〔1993〕第1号)有关规定实施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成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二、考核类别及科目
结业考核分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和专业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采用模拟操作、临床操作等形式进行;专业理论考核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
三、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1.隆安县辖区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报考人员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各单位组织专家自行考核,并出具考核合格证明(现场确认时提交)。
2.隆安县辖区内各乡镇卫生院、民营(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考人员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委托隆安县人民医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事由由隆安县人民医院负责(咨询电话,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办公室 6529605)。
3.隆安县卫生监督所负责通知所在辖区内的民营(个体)医疗机构。
4.考核时间要求在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通过后方能报名参加专业理论考核。
四、专业理论考核
专业理论考核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南宁市考务工作委托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负责辖区考生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一)考试报名。
1.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28日。
自2016年4月18日零时起至4月28日24时止,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白底,小二寸),并打印《2016年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通知辖区(单位)报考对象完成网上报名。
3.隆安县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确认时间:2016年4月25日-29日。逾期请考生自行前往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七楼)进行现场确认。
(2)确认地点:隆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302室,咨询电话:6529350(办)。县级各医疗机构负责收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后统一提交。乡镇卫生院、民营(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的报名人员可自行安排前来确认。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单位审核并盖章,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考点留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5.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单位出具的《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证明》原件(详见附件2)。
6.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1张。
7. 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汇总表(附件4)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6月10日--1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考点(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申请打印。
(四)考试时间及形式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2016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进行。
(五)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根据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卫教发〔1993〕第1号)有关规定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须符合以下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1)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进入第2年。
(3)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进入第4年。
(4)具有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进入第6年。
(5)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医师工作进入第7年。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可提前一年报考;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其他事项。
1.考试复习内容请参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可登录广西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gxhfpc.gov.cn/)的“科技教育”平台下载。
2.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请各单位在现场确认时将考试费缴至我局,再由我局统一转交至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
3.2016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相关信息可登陆南宁卫生信息网(http://www.nnws.gov.cn)查询。
4.咨询电话: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地址: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七楼),联系人:陈 稀、刘 卫,联系电话:2611625、2613923。
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指引(试行)
2.广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证明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4.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汇总表
隆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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