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科教函〔2016〕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推动各地切实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各项政策规定和要求,在总结2015年住培评估工作基础上,我委决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继续开展2016年度住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评估指标的要求,对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家住培制度政策的工作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自行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本地本单位住培工作进入规范有序的良好发展状态,为实现住培制度建设预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工作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实施。
二、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本地的自查报告(含电子版)报送我委科教司,并同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cgme-cmda.cn)提交中国医师协会;各培训基地自查报告(电子版)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平台提交给中国医师协会。为配合评估,中国医师协会将开展住培实时情况监测工作,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培训基地要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及数据更新,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监测指标和各专业基地评估指标将由中国医师协会分批通过在线平台公布,有关填报要求由中国医师协会另行通知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三、在各地、各培训基地自查和立行整改基础上,自今年6月下旬开始,由中国医师协会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开展现场评估,重点是既往有突出问题的地区和单位、常态监测中发现可能存在较大问题的地区和单位,以及尚未接受过评估的地区和单位,并对部分示范基地开展“回头看”。
四、结合今年评估工作,我委对住培制度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将通过适宜途径和方式推广其先进经验;对贯彻落实政策不力,存在突出问题又不及时有效自行整改的,将予以全国通报批评,撤销有关培训基地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问责。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培训基地和中国医师协会参加评估工作的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完成规定的任务,在评估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廉政要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联系人:刘娟、余秋蓉
电话:010-6879224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一号
邮编:100044
中国医师协会毕业后医学教育部联系人:陈淑玲、张宇辉
电话:010-64168301
传真:010-6417996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5号楼522室
邮编:100027
附件:1.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pdf
2.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培训基地.pdf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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