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医院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一、招生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4)52号)文件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4〕16号)文件中公布的国家级培训基地,大庆市人民医院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及名额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一)单位委派的培训生
1.2015年、2016年进入三级甲等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其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
2.2015年、2016年进入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全科方向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
3.2016年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培训。
4.三级甲等医院工作满5年未能晋升为中级技术职称,且其从事专业属于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6个学科范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鼓励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未能通过中级技术职称考试,且从事全科方向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鼓励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培训。
6.单位人报考专业须与执业方向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生
2014年~2016年毕业,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同时具有医学学士学位。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
在线报名: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20日
现场确认:2016年7月21-31日
(二)报名方式
1.单位委派的学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专题网站报名,资格终审合格后到培训基地现场确认参加招收考试。
2.社会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按各培训基地招生简章要求直接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专题网站报名,资格终审合格后到培训基地现场确认参加招收考试。
3.所有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按要求填写《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附件2)及《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q6612805@163.com
(三)现场确认地点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大庆市人民医院,机关楼四楼,毕业后教育科(大庆市开发区建设路241号)。
(四)现场报名材料
1.提供《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的,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大庆市人民医院,毕业后教育科
联系人:刘颖新 孙立影
电 话:0459-6612805,0459-6612693
四、考录工作
理论考核和面试。百分制。理论考核占总分70%,面试成绩占总分30%。理论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时间在8月1日~8月10日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计划招生名额
共60名,具体专业及计划见附表1。
六、培训方式
(一)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相应专业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二)本科生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接受2年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专业型学位博士研究生接受1年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学术型学位硕士须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相关待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印发罘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科教发〔2014〕149号)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相关信息及表格可在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下载。
相关链接: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通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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