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关于开展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我院已完成2016年第一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招录工作,根据基地招录计划,部分专业将进行补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和要求进行系统培训,结业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方式
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分专业在相关临床学科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培育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的轮转培训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三、招生对象
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或具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单位人。
(一)自主培训学员(即“社会人”):指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培训期间,我院与自主培训学员根据培训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二)单位委培学员(即“单位人”):指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培训期间,我院与送培单位、培训学员签订三方委托培训协议,培训结业后学员回送培单位工作。
四、培训时间
本科和科学学位硕、博士应届毕业生一律培训3年;有两年及以上三级医院相应专业临床医疗工作经历(需提供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本科及科学学位硕、博士研究生,医学专业学位硕、博士研究生,经临床能力测评后,可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接受不少于1年的培训。
五、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我院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专业为12个,国家计划内招生61人,根据首批招录情况,将进行补录,补录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补录人数 |
1 | 内科 | 0100 | 6 |
2 | 儿科 | 0200 | 3 |
3 | 急诊科 | 0300 | 6 |
4 | 神经内科 | 0600 | 1 |
5 | 全科 | 0700 | 8 |
6 | 外科 | 0900 | 1 |
7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1100 | 1 |
8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1200 | 1 |
9 | 骨科 | 1400 | 3 |
10 | 眼科 | 1700 | 2 |
11 | 麻醉科 | 1900 | 4 |
12 | 检验医学科 | 2100 | 1 |
总计: | 37 | ||
注:我院重症医学专业纳入急诊专业规培。 |
注:我院重症医学专业纳入急诊专业规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