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6年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暨新疆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为一体的专科三级甲等医院。2013年医院被认定为自治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在培学员16人。为做好2016年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志愿参加自治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发布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拟在自治区从事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精神科临床医疗工作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按招生对象来源分为非基地医院委托培养的单位人、尚未就业自愿接受住培的社会人。非基地医疗机构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派单位人参加培训。
(二)招生条件
1.热爱精神科医学事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身心健康。
3.志愿在新疆从事精神科住院医师工作。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历者可放宽至38周岁)。
二、招生计划及培训模式
培训模式:院内全日制培训,培训周期:3年(2016年10月-2019年10月)。
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
招生名额(人) |
招生专业及其他要求 |
精神科医师 |
10 |
相关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6年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日起至9月17日24:00时,报名者可登陆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科教科,于9月19日前完成现场确认。
(二)报名程序
1.登陆http://www.xjrct.haoyisheng.com(住培管理平台);
2.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信息,点击提交;
3.系统提示,恭喜你注册成功,重新登录;
4.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5.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6.点击打印报名表。
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可电话咨询管理平台开发公司好医生网站:0991-8561927,4008105790,工作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00。
(三)有关事项
1.报考学员必须选择填报精神科培训志愿。单位委托培养人员填报培训专业应是在原单位从事的精神科专业。
2.报考学员应如实填写网报信息,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请报考学员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报考学员在住培管理平台上填写完报名表,点击提交后,请登录报名状态栏查看,如显示已报名,则报名成功。
(四)确认方式
报考学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的基地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1.《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报后打印),一式二份。委托培养的单位人其网报后打印的报名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照片2张(2寸蓝底彩色免冠近照),照片后标明姓名。
4.报考学员需随时关注住培管理平台中的报名状态栏,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以及相关状态。
四、招录考试及录取
医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招录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临床技能及面试。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录取工作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为原则,按自治区卫计委工作安排进行录取,9月底公布最终确定录取人员并公布名单。被录取的学员于2016年10月8日报到入训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取程序及人事关系
被预录取人员与医院签订培训合同(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学员培训期间待遇: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或研究生、博士生)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注册者,或通过执业医师考试且注册者的待遇分别不低于乌鲁木齐市三级甲等医院同级水平。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马老师 成老师 0991-2613138 2619221 85447294@qq.com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科教科(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1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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