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心医院
关于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卫计委晋卫办科教发〔2016〕号《关于2016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补录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山西省医学会要求,现将太原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由省卫计委根据国家卫计委的招生任务和我院前期招录情况,下达补录计划(见附表),省医学会统一组织实施,我院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招生工作。
学员报名通过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zyy.wsglw.net)填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所属专业基地。
我院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查,把好入口关。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
招生对象来源为单位人、社会人和2011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2016年9月17日前)
1.学员根据我院2016年的补录计划,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考生应在相应的申报志愿中选择我院的补录专业进行填报。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二)基地招录(2016年9月20日前)
1.2016年9月18日8时——18时,进行材料审核。
2.2016年9月19日9时——11时,理论考核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3.2016年9月19日15时——18时,考核专家组进行录取审核和减免审核认定。
(三)公示
将经专家考核组审核认定的录取学员名单上报省医学会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2016年9月27日前安排补录的全部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5656052 0351-5656050
联系地址:太原市解放路东二道巷7号太原市中心医院办公楼科教科
联系人:李老师 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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