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直各医疗 机构:
为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相关工作,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水平的治本之策。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执业注册,是医疗机构和医师依法执业的具体体现。各地要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医师的执业注册工作,确保依法执业。
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指导、监督辖区内培训基地、培训对象及时注册。培训基地应在每期培训开学前,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向注册机关申请执业注册。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应按照培训基地要求,配合做好注册工作。各地要强化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日常执业管理,对培训期间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完成规范化培训、中途退出培训的,要及时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应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执业注册:
(一)规范化培训前巳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培训对象, 应当将培训基地注册为执业地点,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备注”页填写“规范化培训信息”,可不限执业范围。
规范化培训期间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在其 《医师执业证书》注明类别,“备注”页填写“规范化培训信息”,可不限执业范围,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业范围和地点,依法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二)“规范化培训信息”按照原卫生部《关于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期间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 [2011] 413号)规定填写。
(三)规范化培训引起的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原则上不予 更换《医师执业证书》。
(四)住院医师在规范化培训期间的注册,原则上由培训基 地负责,统一向培训基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 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
1、《规培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
2、《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3、《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小2寸彩色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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