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
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通告
昆明市儿童医院简介
昆明市儿童医院,前身是1920年英国教会(中华圣公会)创办的“惠滇医院”;1950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接管,改名为“昆明陆军医院妇产分院”;1958年改建为昆明市儿童医院;2012年昆明市委、市政府引进世界500强央企华润集团资金和先进管理理念,把医院改制为非营利性股份制公立医院。
医院分前兴和书林两个院区,总占地面积126亩,业务用房面积1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900张,实际开放床位1200张。目前医院年门、急诊总量达176万人次,年住院量近5.6万人次,年手术量1.5万人次。现有在职职工188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172人;正高级职称65人,副高级职称101人,中级职称251人。
医院设有68个科室、部门。其中:临床科室35个,医技科室8个,职能部门25个。医院学科特色鲜明,涵盖了除产科以外的所有儿科亚专业。具有省级医学重点专科5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5个。医院拥有国家自然基金,建成云南省儿科研究所,并担任省级7个、市级4个主任委员单位;2014年医院通过三级甲等专科儿童医院评审;2015年成功荣获市长质量奖;2017年1月通过JCI医院认证。昆明市儿童医院建院50多年来,为全省儿科医学的发展、儿科专业人才培养、儿童健康保健,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目前我院是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儿外科专业基地。
一、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规范化培训标准和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结业时具备“三甲”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结业考试合格者取得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方式
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在相关临床学科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的轮转培训。
三、招收对象
符合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或具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学位衔接需纳入培训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研究生”)。
(一)本单位培训学员: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的昆明市儿童医院在职职工。
(二)自主培训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培训期间,我院与自主培训学员根据培训年限签订培训合同和培训协议,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三)外单位委培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送培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者。培训结束,回送培单位工作。培训期间,我院与送培单位、培训学员签订三方委托培训协议。
四、培训时间
1.本科和科学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一律培训3年;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有两年及以上在三级医院相应专业临床医疗工作经历(需提供用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本科及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通过临床能力测评达到优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给予相应合格科目的培训减免,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相应培训。
五、招生计划
我院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专业为:儿科和儿外科。招生计划合计30人,根据首批招录情况,可进行补录。补录办法和报名时间在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另行公告。
六、报名条件
报名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具体为:
(一) 应届毕业生
1.学历要求: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五年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学位及以上),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将不予录取。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报考除口腔类别以外的其余专业;报考学员需确定所学专业能报考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 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往届毕业生
1、学历、专业及身体条件同应届毕业生;
2、其他要求:毕业1年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毕业2年及以上者,应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三)单位委培生:除符合应届、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外,另需由送培单位与我院签署委托培训协议,并统一出具同意送培证明。
七、报名时间
根据云南省卫计委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我院根据首批招录情况,可能进行补录。补录的报名时间在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另行公告。
八、报名程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学员应对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新招收培训学员需按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者登陆“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ynrct.haoyisheng.com,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 30 日起至2017年 7月 20 日24:00时。具体按住培管理平台提示进行操作:
⑴ 登陆http://www.ynrct.haoyisheng.com(住培管理平台);
⑵ 点击“新学员注册”,填写信息,点击提交;
⑶ 系统提示“恭喜你注册成功”,重新登录;
⑷ 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⑸ 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⑹ 点击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及地点:2017年7 月 20 日08:00至18:00-- 7 月 21 日08:00至17:00 ,请报考学员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及原件,到昆明市儿童医院(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行政楼五楼科教科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2.递交资料清单:全部材料验原件,收A4纸复印件,并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在左侧上下1/4处装订:
(1)《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报后打印,以下均简称“报名表”)一式一份,原件,完成审批手续后由培训基地留存。
(2)报考者个人基本信息资料:①个人简历(贴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原件);②身份证复印件。
(3)报考者个人学习经历资料:
●本科和科学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生: 加盖学校教务部门鲜章的成绩单;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博士应届毕业研究生: ①应提交前一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②研究生期间的学位课成绩单;③研究生期间临床学科轮转情况(具体学科和轮转时间,即临床轮转情况登记表复印件);④拟申请培训年限减免者,可一并提交《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
●往届毕业生: ①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②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打印件;③医师执业证复印件;④临床学科轮转情况(具体学科和轮转时间,即临床轮转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有则提供);⑤符合培训年限减免条件,拟申请减免者可一并提交《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由原用工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临床医疗工作证明。
●单位委培学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由送培单位出具的委托培养函一份(原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应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在网络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者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请报考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2.每位住培报名者最多可填报同一培训基地的3个专业志愿;每位住培报名者可填报一个培训基地的1个专业志愿。
3.报名者选择“服从调剂”时,表明服从调剂所报考培训基地的任一培训专业。
4.报名者在管理平台上填写完报名表,点击提交后,请登录报名状态栏查看,如显示已报名,则报名成功。
5. 按照《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已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同或部分相同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可申请培训年限减免。申请人需填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我院根据上报材料和临床能力测评成绩,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学员培训年限。
6. 报名者需随时关注管理平台中的报名状态栏,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以及相关状态。其他注意事项请仔细查看并及时关注住培管理平台以及医院网站上的文件及通知。
九、录取程序
招录考核由专业笔试及综合素质面试组成,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原则择优录取培训学员。
(一)笔试:拟于2017年7月26日进行,考试内容为临床综合理论考核,主要考察专业能力。如申请减免培训年限人员还需参加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住培管理平台上和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二)录取:根据招录计划、报考人数、基地培训容量、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分专业择优录取。
(三)体检:被录取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及时上交体检报告。
(四)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规定,请报考者务必充分知晓以下重要事项:
1.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规定,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退出、终止培训者(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除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还需按以上已享受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一并缴入省级国库。
2.报考人员应确认其无退出或终止培训等记录和所报志愿,并随时关注所报培训基地发布的消息和公告,服从培训基地招录工作安排。招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十、培训管理
(一)培训学员的录取专业及培训年限,以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信息为准,并作为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依据。
(二)按照国家、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医院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统一培训过程管理。
(三)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学员,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将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十一、如遇国家或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规培学员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昆明市儿童医院科教科
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309020 0871-63102821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
邮政编码:650228
昆明市儿童医院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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