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朝代】 明代
【出处】 《类经》
【描述】 《类经》十九卷
针刺类
四、九针之宜各有所为
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镵针于病所,肤白勿取。(病在皮肤无常处者,火之游行也。用镵针者,主泻阳气也。肤白则无火可知,故不宜刺。)
病在分肉间,取以圆针于病所。
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
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取之鍉针于井荥分输。(此针宜于用补。分输,言各经也。)
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
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圆利针。
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针。
病在中者,取以长针。(中者,言其远也。)
病
水肿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针。
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四时义详后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