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特殊病种扩大报销范围
参保人患此三种疾病
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为完善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做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衔接,本市日前将原适用于儿童的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三类门诊特殊病种实施范围,扩大到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成年居民。参保人员患上述三种疾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分别按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医疗保险待遇,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癫痫报销范围:脑电图检查、血液相关检查、尿常规限1次/月、普通CT(头颅)、磁共振〔国产仪器(含增强)〕限2次/年、血药浓度监测以及针灸费用。再生障碍性贫血报销范围:血液相关检查、尿常规限1次/月、便常规、潜血限1次/月、骨髓象检查、环孢素血药浓度检测6次/年、血液制品及辅助用药、化验费、治疗费、材料费、床位费。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报销范围:血液相关检查、尿常规限1次/月、便常规、潜血限1次/月、骨髓象检查。
三类门诊特殊病用药范围纳入《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统一管理和调整。医院院内制剂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中药饮片治疗门诊特殊病,每剂最高限额60元。已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儿童药品目录、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可适用于成年患者的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病成年患者用药报销范围。以上三类门诊特殊病种患者门诊就医购药后,5日内再次购相同药物的需先全额垫付,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报销。
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