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新申请注册
符合以下条件的护士,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之日起满2年的。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者重新申请注册时,应按照延续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外,凡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我省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者重新申请注册时,按照护士执业注册的规定提交材料。
(三)未换发执业证书
1.对象及条件
2008年没有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且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
2.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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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5)原颁《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 2008年5月12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07、2008、2009、2010、2011年五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7)能够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上报材料中有关注意事项
(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依照本通知。
(二)遗失补证工作按原有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需有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短于2012年12月31日。
(四)护士审核表日期统一在2012年10月31日。
附件: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附件下载: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相关链接:2012全国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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