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遗失补证
1、补证对象
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持证人将我省核发的《护士执业证书》遗失的,如需继续执业,应当申请遗失补证。
2、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山东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表》(附件5)原件(粘有照片)1份;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⑶执业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遗失证明原件(有机构公章);
⑷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3、受理时限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审批程序及填写要求
(一)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向卫生局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填写要求
1、相关表格可在滨州卫生信息网(网址:www.sdbzws.net)“表格下载”中下载;
2、提供的《审核表》填写要求准确、完整,不得空项,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3、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涂改后,应加盖印章或签字;
4、复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印章或签字;
5、提交的证件原件,均为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由申请单位盖章或个人在复印件上签章;
6、提交材料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受理地点: 滨州市黄河八路355号滨州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卫生计生委窗口)
联系电话:3185203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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