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丹东市护士注册存档材料说明
一、存档材料包括:
1.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2.《辽宁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7.拟聘用机构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 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手册复印件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10.医疗机构出具的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 (助产)临床实习的《辽宁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11.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省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交由学 校所属的“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中等职业 教育学历证书认证”。
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要填写完整,签字万全,加盖单位公章。
三、每个人的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用装订夹夹好,之后装入 档案局专制的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明袋中所装材料总页数。
四、各医疗机构的申请注册人员材料均按上述方法整理好后 按顺序排列,在归档文件目录上按此顺序填写注册人员的姓名(填 于题名栏内)、日期、页数、工作单位(填于备注栏内);填写 好后于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并向所属市、县(市)区卫计局提 供“2016年度申请注册人员登记表”的电子版(Excel版本)和 纸质版各1份,登记表的内容依次包括:序号、申请人姓名、身 份证号、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学制、专业、工作单位和备注。
五、护士注册相关表格可在丹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 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 //www. ddwsw. com/所有提交的材料统一 用A4纸打印、复印。
丹东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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