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
(2)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
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人员,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2.面试(2012年12月10日前)。
由自治区卫生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划定笔试合格线(2012年11月20日前)。在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免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县级卫生局应及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含符合免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条件的人员),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县级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符合免医学专业知识考试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相关资格的证书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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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卫生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面试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试题由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命制。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围方式加强管理,全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面试考官组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派人事管理和医疗卫生专家组成。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9人组成,具体负责面试评分工作,并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考官小组的数量视面试人员的人数多少而定,考官构成比例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执行。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面试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于当天在各县人社部门网站、卫生信息网公布所有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实施方案由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报设区的市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面试工作的有关要求应事前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当天,应试人员应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准考证,交考务工作人员复核。
面试后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九)考核体检(2012年12月17日前)。
考核体检工作由县(市、区)卫生局统一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县(市、区)卫生局指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县(市、区)卫生局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没有面试合格人员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十)确定人选及公示(2012年12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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