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大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的,对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准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考、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的处理或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委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领导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联系人:戴晓梅
联系电话:18073809129、0738-8520935、6692696
附件:2012年娄底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报考条件一览表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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