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进人才的工资不执行试用期,其基本工资、津补贴等各项待遇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统一发放,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参照当地标准统筹。县财政每月发放专项人才津贴,期限为五年。五年期内取得编制的,自取得编制之日起,本科生取消专项人才津贴;五年期内未取得编制的,属紧缺、急需人才继续聘用的仍享受专项人才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6000元;硕士每人每月3000元;一类本科每人每月1300元;二类本科每人每月600元;三类本科每人每月200元。
(四)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协议后,没有住房的,由南漳县统一提供公共租赁房作为过渡性用房,免费使用五年。五年期满,引进的博士和硕士在南漳落户购买商品房的,由县财政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20000元,硕士10000元。
(五)对取得编制并表现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在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10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电话:0710-5233129。
2、现场报名地点:南漳县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卞和路138号南漳县物流发展局三楼)。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直接报名,现场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
3、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登录《南漳党建网》(http://www.nzdj.org.cn/)下载《南漳县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人才报名表》,如实填写后附上述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投递至nzrc123@163.com,并于2012年10月10日前,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到南漳县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
4、报考人员需提供近期1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3张,同时提供照片的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下)。
5、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列为考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0月18日至19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漳县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7、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8、引进的各专业类人数与报名人数以不低于1:2比例组织考试,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类引进人数。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南漳县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