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优先聘用
除已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岗位外,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则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学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依序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公路系统生产工人各岗位末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人员,同等条件下,则按复员退伍军人,养路一线职工子女,学历优先聘用。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公路系统生产工人各岗位若出现缺额,将从报考公路系统生产工人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补充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体检和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卫生类、综合类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教育类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后意见)标准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派遣期间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b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837-2825770)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最低服务年限
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的,须在州内工作满6年方可交流;报考县、乡(镇)事业单位的,须在招聘县工作满6年方可交流;报考公路系统生产工人的,须在公路系统内工作满6年方可交流。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监督电话:0837-2825770
联系电话: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222389
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822488
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422203
松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234087
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7731581
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522348
小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787580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6722281
马尔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113
壤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378210
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481990
若尔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292346
红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662011
附件:阿坝州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卫生)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