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地点:详见渝中区卫生局公众信息网(www.cqyz.gov.cn/web1/departmnetInfo.asp?id=141)公告。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病例分析、现场模拟病人诊治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
面试人选按照1:2的比例,在专业科目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至规定比例。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面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和渝中区卫生局统一组织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3.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上述成绩相同,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中区卫生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附件:重庆市渝中区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