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渝中区卫生局公众信息网查询。
按规定确定为拟招聘人员的,在渝中区区卫生局公众信息网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和渝中区卫生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学位)证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医学,全 在线.提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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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渝中区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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