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对公开招聘有关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聘用审批结束前可按本《简章》的有关规定,在本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进行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时间
本次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接受应聘者报名,面试、短期试用、体检在一周内完成。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根据各聘用单位的具体情况享受如下待遇:
泰兴市中医院:
1.轮转期间享受临床科室的平均奖(上旬报到的人员当月发放,下旬报到的人员从次月发放);
2.医院给予租房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年。
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一次性给予聘用人员5-10万元的安家补贴。在本院工作期间,3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生活补贴,5年内由单位解决住房问题(提供80平方左右的租住房或按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补贴个人实际租房费用)。
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除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其他待遇根据个人情况面谈后确定。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泰兴市通江路88号
联系人:江苏省泰兴市卫生局人事科李学东
电话:0523-87605005
邮编:225400
报名邮箱:txleexd@126.com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http://www.jstxlss.gov.cn/
七、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